小時候,有一次弄丟漫畫店的小說要賠錢,

當漫畫店打來我家,我以為要被我媽大罵時,

我媽拿出500塊,說:不經一事,不長一智呀!

到現在,我一直記得當時的時間、地點、場景、我爸媽的表情,

就連當時冷汗流到頰邊的觸覺、我的心跳頻率、空氣的溫度,

都猶如昨天一般,閉起眼睛就身歷其境。

這件事對我影響非常大,

我人生路所有的衰事、挫折、不公平...,

我都當作是學習。

但愛面子又好強的個性,讓我吃足苦頭,

我總有一種"打落牙齒和血吞"的觀念,

外表要給他光鮮亮麗,所有挫折都是丟臉的事。

這也造就了我樂觀的態度,凡事往好處想,

每件壞事都有它的優點,

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,能彌補的也盡力了,就接受吧!

p.s.我要解釋一下當時的事實經過,讓你知道為甚麼當時會盜汗。

那時候我同學弄丟了我租的兩本小說,我一直逃避,以為不再去漫畫店就不會有事了,

漫畫店在我家巷子口,回家一定要經過;每天回家路上還要先躲在柱子後面,

觀察著漫畫店的店員和老闆娘,等他們不注意再飛奔經過。

小六的我真是白癡!!

東窗事發的那天晚上,漫畫店老闆娘打來我家,

我爸接的,我爸不相信欠書的是我,因為我爸媽不准我們租漫畫、小說、看電視,

結果我爸居然罵老闆娘,老闆娘也不是省油的燈,他們就大吵起來。

我爸知道錯的是女兒不是老闆娘後,非常生氣要我自己處理,

我小六哪來的錢去賠呀?只好盜著汗找我媽拿,

拿了錢還不敢自己去漫畫店,還找我小四的妹妹一起去,

去了當然是挨老闆娘罵阿,罵到不敢抬頭。

不過長大後回想起還真不爽,我錢都賠給她了,她還罵我,

我都沒回嘴,她還拍桌子!

整件事最衰的是相信女兒的爸爸和陪我挨罵的妹妹,

我內疚到現在了,真是對不起喔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anetlife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